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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让生态之“树”常青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宋明慧    发布时间:2023-02-06 09:03    编辑:许娜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2022年,青海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肩负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大责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聚焦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切实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

  优美生态环境

  成为人们的共同向往

  优美生态环境是人们的共同向往和期盼。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绿色发展和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高标准抓落实,青海成立了书记、省长任双主任的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开展蓝天碧水保卫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着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统筹推进燃煤、移动源、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年内淘汰燃煤小锅炉363.78蒸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散煤1.3万户,淘汰高排放老旧车5287辆,重点行业安装VOCs在线监管系统47套,西宁市被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22年1至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4%。

  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在黄河、长江、澜沧江及青海湖等重点流域,实施38个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湟水流域内的北川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一些城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有序推进;青海湖二郎剑污水处理厂扩能工程完工;完成黄河干流排污口排查,实施湟水河排污口整治1110个。2022年1至11月,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青海湖等重点湖库水体保持优良。

  持续强化土壤风险管控,全省土壤环境保持清洁。我省划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启动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治理项目,实施3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西宁市“无废城市”试点创建典型模式在全国推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1月,中办国办通报党中央、国务院考核我省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结果为“优秀”,且又作为一项“国字号”殊荣,玉树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东市平安区、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入选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当湟水滔滔穿城而过,三江清流滚滚东去,青海湖碧波荡漾,人们源于优美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提升,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然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拥抱绿水青山

  尽享生态之美

  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是部署更是行动,作为全国唯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青海坚持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上走在前列。一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编制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祁连山国家公园设立方案》,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有序开展,昆仑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具有青海特色的国家公园群将更具规模。同时,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风景名胜区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国家公园占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比例达到77.17%,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于生态重要的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动作”不仅仅是国家公园示范省,国土绿化行动也已成为连续几年的“规定动作”。每年春天,江源大地处处掀起国土绿化的热潮。2022年,我省加快推进西宁南北山四期、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及湟水流域等重点区域绿化,全年完成国土绿化35.0333万公顷(525.5万亩),其中造林绿化17.8万公顷(267万亩)、退化草原治理17.2333万公顷(258.5万亩),完成防沙治沙8.4973万公顷(127.46万亩),大规模国土绿化取得显著成效,全省首个海南藏族自治州黄河龙羊峡库区林草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保护绿水青山,持续提升资源保护质量。全面推进林(草)长制,五级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新体系建立;加快推进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保护率达到64.3%;实施野生动物致害损失保险赔偿机制,积极开展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专项行动。而且,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特别是进入秋冬季以来,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五查五促”,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林草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我省以工作之实做大生态富民产业,制定实施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沙棘资源保护利用三年试点方案,冬虫夏草、唐古特大黄等道地中藏药材产业实现提质增效,且全面落实林草湿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稳定14.51万个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生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看得见的产业效益带动致富增收、推动绿色转型。

  在此基础上,我省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30个国有现代林场创建试点,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通过国家中期评估,集体土地委托营造林与管护改革全面展开,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改革任务。

  清水潺潺、四野苍翠、山水相融、蓝绿相映,这是每一个行进在青海大地上的人们对大自然最直观的感受,生态保护成为一致共识和共同行动,拥抱绿水青山尽享生态之美。

  最美湖泊

  开启国家公园创建模式

  2022年4月,国家公园管理局批复同意开展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青海湖正式开启国家公园创建模式,年底,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已全面展开。

  这一年来,我省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为统领,以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为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强化项目支撑生态系统治理成效显著,坚持强本固基保护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持续高位推动国家公园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加强联合整治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积极主动探索绿色发展路径不断拓宽。

  先后印发实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若干措施》《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动青海湖生态保护的实施意见》《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青海湖工作方案2022年工作计划》等。

  同时,集全省之力加快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进程,研究制定的关于国家公园创建的相关方案目前正在审议阶段。并与海北州人民政府深化协作机制,建立共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和国家公园示范州工作机制,与海北州检察院签订协作协议,检政合作建立青海湖北岸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并不断深化与相关科研院所的合作,进一步夯实国家公园创建基础。青海湖国家公园综合科学考察工作启动,《青海湖国家公园综合科学考察工作方案》通过专家审查;编制青海湖国家公园特性研究、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勘界工作方案等工作稳步推进。

  此外,在实施青海湖湿地保护与修复、科研监测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项目,启动制定青海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半咸水湖泊水生态环境评价标准等标准规范等基础上,建立青海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与地方政府协同联动,合力推进青海湖生态保护和国家公园创建。同时,不断强化科技科研支撑,成立了中科院水生所青海湖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环境科学观测野外台站,建设青海湖视频监控点和鸟岛数据中心、青海湖空基无人值守湿地鸟类监控系统和湿地监管大数据平台,在流域设置300个生态监测地面定位监测站点,全面搭建覆盖全流域的科研、监测与评价评估平台。并开展青海湖流域湿地野生动物天敌物种、青海湖流域植物多样性、青海湖湿地生态和生物多样性、青海普氏原羚等监测调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监测监管能力得到强化。

  时至今日,青海湖生物多样性资源加速恢复,生态系统保护明显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前,青海湖湿地指示性物种(水鸟)种类增加到98种,栖息水鸟数量达到57.1万只;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达到11.41万吨;普氏原羚种群数量达到2969只;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60%,草原植物多样性丰富稳定;湿地保护率达69%,流域生物多样性和物种丰富度明显提升。

  一分耕耘换得一分收获。放眼青海江源大地,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步伐更加沉稳,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绿色转型,一个个亮眼的成绩,让青海生态之“树”常青常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