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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直通车】画好共建共治共享“同心圆”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20 10:12    编辑:张启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突出社会治理现代化,聚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绘制了清晰的路径蓝图。

  “进入新时代,只有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治理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要构建高效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连日来,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展开热烈讨论。

  踏上新征程,青海必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更高水平的安全发展,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政通人和、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岁末年初,行走在高原大地,看到的是一幅以平安为“底色”、以和谐为元素的美丽画卷。

  国泰民安、社会和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青海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交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崭新答卷。

  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意义重大。听到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容,让省人大代表、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王辉振奋不已。王辉说,西宁市作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坚持把“民生为本,服务为先”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各街镇、社区探索“党建+”治理模式,在小区楼院成立党支部,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百米”,真正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难事烦事不出乡镇街道”。

  在王辉看来,实行网格化管理是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就拿城中区来说,在全市率先实现网格员专职化,并在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调动网格长和网格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打造15分钟幸福便民服务圈。王辉建议,应进一步加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街道党建服务水平,以“平安细胞”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全面提升平安建设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省政协委员、省地震局高级工程师马茹莹的笔记本上,整齐地记录着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更高水平的安全发展的内容。

  谈及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马茹莹表示,平安和谐,是民生之要、发展之基,最终落脚点在于更有效地应对重大风险、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作为地震科研一线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更加注重更高水平的安全发展”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建设,为青海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助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

  聚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建设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

  基层治理效能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五年来,青海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加强和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实践,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村规民约等基层治理新机制。

  近年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统领,深入推进平安民和、法治民和建设,不断丰富“枫桥经验”民和化实践,创新打造“全科网格”,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信访三无县,走出了一条具有民和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省人大代表,民和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晓瑜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聚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建设,民和作为青海的东大门,是进藏入青的咽喉要道、清水出省的最后屏障,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中责任重大,他们将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寒冬腊月,在西宁市上新庄司法所这个“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枫桥式’示范司法所”,一场邻里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得以化解。多年来,上新庄司法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

  省人大代表、上新庄司法所所长安芳表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公平公正调处矛盾纠纷“定纷止争”、人性化开展社区矫正“矫过正心”、倾心帮扶刑释人员“解困济危”、多样化开展法治宣传“畅通维权”,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推动社会各类主体共同参与,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要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青海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

  “要实现社会治理格局高效能,既要强化党委政府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社会的各方积极性。”有着多年律师从业经历的省政协委员、青海立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育表示,律师队伍是参与到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中的一个代表性主体,要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协同联动普法格局中的专业优势,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细分基层群众学法需求进行“精准普法”,提升普法效果,通过“生态普法”促进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支撑,充分发挥民事民议、集体协商、矛盾化解等积极作用,多种普法形式营造浓郁法治文化氛围,引导村风民风向好发展。

  刘文育认为,伴随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一方面要引导律师提高政治站位,勇担社会责任,促进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建设,让更多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等领域,打造更多多元化调解中心,力争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省人大代表、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卓玛措建议,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从源头防治矛盾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通过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方式,帮助群众减轻诉累,解决实际问题,更快更好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