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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9 08:01    编辑:冯丽娟         

(2023年1月18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青海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计划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初审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面对重大灾情影响和多轮疫情冲击,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全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推进“四地”建设,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经济增长持续承压,我省内需增长持续乏力、投资增长后劲不足、创新能力总体不强、实体经济困难较多、营商环境仍需优化、民生保障仍有短板弱项。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指导思想明确,目标积极稳妥,重点任务突出,政策措施可行,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青海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海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做好2023年计划执行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就,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着力改善预期,增强发展信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经济稳进提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保健康、防重症,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更加精准做好新阶段防控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在优化发展环境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强化生产要素协调服务保障。精准有效扩大投资,激发投资活力和潜力,力促投资稳步增长。畅通供需循环,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力促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持续恢复,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和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加大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平台支撑,抓好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高水平建设国家公园,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力保护好“中华水塔”。深入推动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升生态碳汇转化能力,在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等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增长低碳化,稳妥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国家“双碳”目标贡献青海力量。

  三、加快建设产业“四地”,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青海现代化建设,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推进各项工作,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供需更好衔接。以绿色低碳为导向,对照“四地”建设行动方案,抓主要矛盾、抓协同配套、抓关键细节、抓突出问题、抓政策储备。加快建设盐湖千亿级产业集群,开展钾肥扩能行动,着力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聚力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提升新能源发电调峰能力,努力把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助推“东数西算”青海算力中心落地,着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创新旅游产品供给,扩大旅游消费,探索生态旅游新途径,着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加快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扶持农牧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农畜产品标准化,提高输出能力,着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增进民生福祉不松劲,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继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分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在发展中持续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压实责任,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高水平建设健康青海。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