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近期关注

西宁市第二批老旧车辆淘汰补贴政策出台

来源: 西宁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0 10:12    编辑: 杜可煊         

  近日,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出台西宁市2022年老旧柴油货车第二批鼓励淘汰补贴政策。决定自政策补贴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提前淘汰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按照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淘汰车型分别给予不同补贴,最高可补贴3.6万元。

  “符合条件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可以享受本次补贴,逾期不再受理。自业务办理之后,15个工作日内未交售省内有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的,不予补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四部门组成的联合办公小组,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楼西大厅开设受理窗口,统一开展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淘汰业务办理。根据《西宁市2022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二批鼓励淘汰工作方案》,按照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淘汰车型对老旧车辆(柴油货车)分别给予不同补贴,具体标准为:重型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每辆补贴3.6万元;中型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每辆补贴2.2万元;轻型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