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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青海检察机关出台十条措施改进机关作风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4 09:29    编辑: 冯丽娟         
  8月23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省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从讲政治、抓学习、强本领、为群众、负责任、敢担当、求效率、求实效、守纪律及保廉洁十个方面,划定检察干警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坚决整治检察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条措施》明确,要永葆政治本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要积极主动学习,坚决练就过硬本领。始终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成为办案专家、岗位能手、行家里手。

  《十条措施》要求,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设身处地帮助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小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强化实干担当,始终坚持“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综合改革、检察改革,不断探索检察履职新领域、新方式,做行动派、实干家;要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守住廉洁底线,坚守司法为民宗旨,廉洁司法、秉公用权,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管住自己、管好家人,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