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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5统计督察组向青海省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来源: 省统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08 17:08    编辑: 许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2年6月8日向青海省委、省政府以视频会议方式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盛来运代表第5统计督察组通报督察意见,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卫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5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青海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1年9月6日至18日,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对青海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青海省落实落地,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督察发现,青海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地区和部门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不够及时到位,传达学习力度层层减弱。二是一些地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尚不健全,个别统计违法案件办理不及时或不到位,警示教育不够。三是未及时修订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基层基础薄弱,一些州县对统计工作支持保障不到位,统计工作信息化程度低。四是一些被检查企业统计数据存在不同程度失实,个别地方名录库管理不规范。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青海省委、省政府。

  督察组向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及对统计造假追责问责和警示力度。三是尽快修订统计地方性法规,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纠正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王卫东代表青海省委省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青海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认真逐项整改,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王卫东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统计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迅速扎实全面开展督察整改工作。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聚焦问题靶向,抓紧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坚持行动整改和思想整改相结合,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用好督察成果,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监督,扎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