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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选定20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

来源: 西海都市报       作者:周建萍    发布时间: 2022-05-30 08:57    编辑: 孔令磊         

  来自省乡村振兴局的最新消息,我省将在去年选取39个乡镇、225个村开展试点基础上,今年再选取200个村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青海乡村振兴经验模式。

  去年,我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了防返贫与提质量同步推进、稳政策与建机制同步实施、促巩固与抓衔接同步落实,制定出台“1+5+7+N”有效衔接政策机制体系,建立健全“241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强化监测预警,返贫风险消除率保持在80%以上。

  特别是在试点工作中,全省实施种植业项目87个,养殖项目112个,新建、改建乡村旅游项目(点)56个,改扩建帮扶车间17个,支持村级农牧业产业做大做强,增强产业带动增收能力。整合各类资金3.47亿元,改造村内小型水利设施、供水管网、小型垃圾处理站、村镇道路等,试点村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

  同时,各地积极推广群众评议、积分评比、门前三包等方式,开展农村“六乱”整治,倡导移风易俗,鼓励试点村探索人居环境和乡村治理有效模式,涌现出如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乡魏家堡村、德令哈市柯鲁柯镇金原村等一批村容整洁、管理有效、乡风文明的新农村。

  今年,我省将继续全力推动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实效,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力支持重点帮扶县,深化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加快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整体进展。在产业带动上,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富民产业,积极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在推动增收上,综合施策,增加经营性收入,稳住工资性收入,提高财产性收入,落实政策性收入,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牧民收入增速,确保脱贫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