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已实现全省覆盖。
今年,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维护消防救援人员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在辖区内深入走访研究、细致排查。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市州、县区检察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与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公交企业等单位沟通协作,召开检察听证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方式,做好相关配套衔接工作,推动优待政策有效落实。
至此,省内未落实这项优待政策的11个县区,在我省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已全部实现到位,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实现全省覆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消防救援人员享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优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