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惟实励新 笃行不怠 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务员工作综述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0 12:03    编辑: 张启杰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5月7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正在忙碌地准备着今年全省公务员工作推进会的相关事宜。回首近几年我省公务员工作开展情况,公务员一处负责人说:“五年来,随着公务员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大家对如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目标更明确了、信心更足了。我们已经全面准备好,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组织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政策,着力锻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突出政治统领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政治建设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杨来禄说:“我省坚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把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公务员考录、遴选、调任、聘任、培训、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平时考核等各项工作,推动政治素质考核做深做细做实,促使公务员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及时改进不足、提升能力。”

  五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引导广大公务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

  坚持法治理念着力提高公务员制度执行质量

  “新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省各地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氛围更加浓厚。我们对公务员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更加清晰,全省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围绕组织工作推进公务员工作、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更强了。”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学宏说。

  我省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围绕适应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抓好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落地生效,全面提升公务员制度执行质量。通过推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带头学,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广大公务员线上线下广泛学及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知识竞答等方式,加大公务员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

  同时,修订制定青海省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登记、教育培训、交流转任、调任聘任等方面制度规定30余个,印发有关问题答复意见20余条次,不断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现在我省公务员‘阳光考录’全面实行,各个环节更加公开透明,培训、调任制度健全,信访举报越来越少,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海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举忠说。

  深化分类改革持续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2019年11月,35岁的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丁新娜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虽然职务还是副科,但此次晋升她的职级却提高了一个档,待遇也随之提升。

  “这在以前几乎不可能,职务与职级并行让我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感念组织的关怀之情,以后一定要把工作干实干细干漂亮。”丁新娜感慨道。

  2019年,我省启动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制定印发《青海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级晋升职数使用备案制度,指导各地各单位鲜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制度实施以来,各地职级晋升超过60%向基层一线倾斜。

  此外,我省积极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截至2021年底,省本级符合条件的9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3000余名公务员(参公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类分类管理;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调整建立公安民警、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级序列,完成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职务(职级)改革,全省符合条件人员100%纳入单独职级序列分类管理。目前。我省以综合管理类为主体,包含执法类、技术类及其他多个单独职级类别的“1+2+N”公务员精细化、分类别管理格局已基本形成。

  聚焦抓源头抓培养持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素质

  近年来,我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努力把更多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有家国情怀、可培养可造就的优秀人才吸纳到公务员队伍中。

  聚焦科学精准,推行分级分类考录,积极构建以公开考录为主体,公安、司法系统特殊招录和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群体专项招录为补充的差异化考录新格局,考录质量持续提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理念深入人心,公开考录的社会公信力持续提升。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新招录公务员5800余人。

  坚持事业为上,改进完善从国有企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工作,促进“三支队伍”交流。启动“强专业性、低替代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缓解机关专业人才短缺“痛点”,服务“一优两高”战略。严格落实最低服务年限,规范有序开展公务员公开遴选和转任工作,科学配置内部资源。及时开展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军转安置公务员登记,把好身份确认关。近三年,通过选任、调任、聘任等方式补充机关急需专业人才1000余人。同时,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年均组织培训各级各类公务员超过10万人次。

  严管厚爱相结合不断提振公务员干事创业精气神

  “这两年,因为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基层一线公务员晋升的职数比以前多了,就算是乡镇干部,只要好好干也有机会拿县级待遇。”

  “从省到州出台了许多激励政策和生活待遇政策,增强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落地,把公务员管在了平时、考在了平时,让我们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职尽责。”

  ……

  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怀,全省广大公务员干部纷纷为我省公务员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点赞。

  我省坚持用心用情激发广大公务员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研究制定《青海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提高公务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意见》,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强化典型引领示范,先后选树省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0个,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4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个,“全国最美公务员”2人,全方位宣传先进事迹,凝聚全省广大公务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的精神力量。

  制定关心关爱基层公务员15条具体措施,开展服务保障7项行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采取24项保障措施,激励全省公务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强化身心健康宣教活动,引导广大公务员恪尽职守、积极作为、有效作为。(作者:李雪萌 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