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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3号)

来源: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8 13:00    编辑: 李娜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湟源县城关镇、大华镇、巴燕乡于2022年5月8日开展第二轮区域人员核酸筛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湟源县城关镇、大华镇、巴燕乡辖区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2.所有来(返)源人员要主动报备,接受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22年5月8日上午8:30—下午14:30

  三、注意事项

  1.区域核酸筛查期间实行交通管制,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入上述区域、不得跨区域运行,具体事宜按照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和巴燕乡实行静态管理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的通告》执行。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停止办公,除高级中学、县一中高中部、职业技术学校封闭管理外,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停学。

  3.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社区、场所核酸检测采样点应检尽检,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工作。辖区内封闭管理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在本校统一开展核酸筛查;初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及学生在居住地根据乡镇、村(社区)安排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4.请广大群众服从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采样,但须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核酸筛查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6.核酸筛查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7.采样前2小时内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8.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9.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城关镇、大华镇、巴燕乡广大群众自觉居家,做到不跨区域、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10.不参加核酸筛查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请广大群众从维护自身健康、服从全县大局的角度,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采样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筛查工作,扰乱秩序、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注:本次筛查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