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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46号)

来源: 西宁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15 18:14    编辑: 易娜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于2022年4月15日至4月17日连续三天,每天一轮共开展三轮区域人员核酸检测。城东区按照4月12日城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在西宁市城东区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执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辖区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2.省外来宁返宁人员要主动报备,接受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22年4月15日-17日(9:00-15:00)

  三、注意事项

  1.全市核酸检测期间实行交通管制,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入主城区、不得跨区域运行,具体事宜请按照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西宁市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的通告》执行。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办公、停工停学。

  3.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社区、场所核酸检测采样点应检尽检,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工作。辖区内高校、职业技术学院(校)、教职工及学生在本校统一开展核酸检测;初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及学生在居住地根据镇(街道)、村(社区)安排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4.请广大市民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社区(村)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6.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7.采样前2小时内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8.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9.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全市广大群众自觉居家,做到不跨区、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10.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请广大群众从维护自身健康、服从全市大局的角度,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采样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注:本次核酸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检测报告。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西宁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