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青海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 2022-03-31 16:50    编辑: 马秀         

  2021年,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省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政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顺利完成7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审议立法、执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事项,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实施《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部分地区和部门负责人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述职报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持续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新梳理编制《青海省37个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明确省、市(州)、县(市、区)的实施层级及权限,有效解决清单标准不统一、事项不规范、事权划分不清楚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压减办事环节、流程和时限,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商便利度提升10.2%。同新疆、甘肃、陕西等省区签订《政务服务“丝路通办”合作联盟协议》。社保、医疗、养老、企业设立等高频事项与国家同步实现“跨省通办”。推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走深走实,国家公园从试点向示范迈出坚实步伐。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开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依法防控疫情能力持续增强。

  三、坚持良法善治,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并全面完成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8部,制定政府规章2部,集中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13部。制定《行政立法委托第三方评估办法》,拓宽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渠道。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成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85件,审查率100%;备案审查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89件,报备规范率95%;修改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

  四、优化决策程序,着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得到提升。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调整省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各级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1144人次,在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项研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格落实《青海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之前。

  五、把握关键环节,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4大类244项的《青海省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及规范指引》。结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4大类28个重点领域13.67万卷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和执法监督检查,有效降低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现象发生。启动甘青两省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对全省各地及“甘青大环线”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开展矿山企业大排查及湟水流域、重点工业园区专项执法检查等,查处违法企业180家。市场监督领域积极探索行政和解等新型监管方式,构建审慎监管、社会共治的管理格局。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诊所、学校及重点场所疫情防控7批次督导检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六、化解行政争议,积极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整合行政复议资源,西宁、海南、玉树3个市州及20个县级政府新成立的行政复议机构挂牌运行。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上网公布。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9件,其中受理301件,审结275件,审结率88.14%。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实践,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加强诉调、警调、访调联调联动,着力构建非诉讼纠纷多元闭环化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3.2万余次,调解矛盾纠纷2.76万件,调解成功率99%。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500余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力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七、聚焦依法用权,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各级政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情况。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报告2015至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社会各界反响积极。保障和支持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行政机关依法独立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省各级法院2021年开庭审理行政案件76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63人次,出庭应诉率60.84%,同比提高21.98%。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大项目建设、“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已成常态。公布省、市州、县三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效扩展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

  八、协同督察示范,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高度重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我省法治政府建设4个方面41项问题整改工作,立行立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他整改任务正在按计划推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调研督察,压实主体责任,列出问题清单,倒逼各地区各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指导海南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等地区积极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成为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

  九、厚植法治素养,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能力。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等制度。省政府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专题辅导。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培训研讨、全媒体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长监誓并提出要求。组织全省14.16万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参加2021年法律知识考试。海南州在省内率先建成宪法馆,成为全省普法宣传的新基地、新亮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八五”普法高规格启动。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青海普法”微信、微博、头条号均位列全国政法新媒体排行榜前列。

  一年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个别地区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滞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依然薄弱等问题。下一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产业“四地”,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持之以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精准的法治服务、良好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