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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1-26 08:55    编辑: 许娜         

  (2022年1月25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信长星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青海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产业“四地”,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