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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制关键在扛实责任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1-17 09:27    编辑: 成忱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长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顺利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河湖管理保护进入新阶段。

  《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青海江河湖泊密布,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有3518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有242个,在维护青藏高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条例》的施行是不断完善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法规制度体系。《条例》明确规定了省级责任河长湖长履行的职责。明确了青海省实施河湖长制的坚持原则、经费保障、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具体内容,对省到村五级河湖长体系、河湖管护员岗位,各级河湖长及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流域区域联合共治、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工作通报、社会监督、督察考核、工作述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法规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有法可依,而最关键的是法规制度得到落实,而落实河长制的关键在扛实责任。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针对长期以来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破坏河湖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整治打通河湖行洪通道,拓宽水域面积;狠抓河湖水资源节约保护。尤其是水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最典型的是青海湖裸鲤资源的保护行动,针对零星存在的偷捕偷售问题,坚决重拳打击,多部门执法,斩断利益链;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近几年,通过河道综合治理,大大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其中让笔者感触最深的就是湟水河的治理,作为西宁市的母亲河同时也是黄河的一级支流,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大对湟水河整治的投入力度,通过生态保护措施与河长制的有效实施,使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应坚持下去,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成效的取得来之不易,重要的是在保住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我们要依照已经制定好的法律法规与制度,加强监管,使监管措施常态化,真正做到扛实河长责任。(宋熙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