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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做好震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1-12 10:53    编辑: 成忱         

  1月8日01时45分,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发生6.9级地震后,省生态环境厅立即启动地震灾害环境影响应急预案,调动门源县、祁连县及相关市州生态环境局人员及时检查排查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和水库、水电站等重要点位,了解掌握现场情况。

  根据部署要求,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立即启动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预案,截至1月8日15时,第一批8名监测人员抵达灾区,会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门源县境内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大通河水质及震区自备水源进行采样监测,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

  同时,西海煤炭公司启动二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属柴达尔矿、柴达尔先锋煤矿、海塔尔矿、默勒二矿、默勒三矿井下作业人员全部升井,成立隐患排查小组,迅即对各矿风井、炸药库、锅炉房等地面建筑房屋、加油站储油罐、污水处理站、井下核子秤、供电设备及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各矿地面建筑设施无开裂损坏现象。

  西宁市各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未出现异常情况,青海云天化公司磷石膏尾矿库未发现异常;87家在线监测单位正常运行。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对辖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医废危废处置企业、含污水处理设施企业等环境风险隐患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涉水、涉危废企业未受地震影响,视频监控及污染源监控中心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据悉,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省州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开展门源地震灾区及相关市州大气、水、核辐射监测设施、饮用水水源地、矿山尾矿库等安全运行风险排查,同步做好环境应急处置等工作。(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