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回顾了党的民族工作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成就,深入分析当前党的民族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讲话内容立意高远、思想深邃,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应该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战略问题。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青海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共融的省份,在新时代,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打牢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发展道路,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不断推进,在民族事务治理领域,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线、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高标准相比,青海省在当前的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进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我们要顺应历史趋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秉持宪法精神,健全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把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做深做实。确保各族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保证各族人民平等享受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为把我国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指明了方向。作为多民族省份,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青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努力建设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既是党和国家对青海的要求,也是青海的省情使然,需要有针对性地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和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首先,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民族地区的主要问题、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及时调整民族政策法规,构建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监督体系。其次,要立足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支持政策,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民族地区深度融入全省全国发展大局,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青海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我们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基本框架;改革开放后,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党中央又不断丰富和发展民族工作的相关理论和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理念,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障,也是最大的制度优势。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这是新时代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明确要求。在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青海省各级党委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事务治理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效运转,让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引领下,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傅利平,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挂职〉,教授;扎拉加,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