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来自西宁市民政局的最新消息。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职能,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西宁市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实施救助又有新动作。
据了解,此次救助范围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全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在五个方面加大了救助力度。包括:加大单人单保力度,突破救助保障以户为单位申请的政策限制,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重病患者、在校大学生单独纳入保障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增加“救急难”频次,加强救助保障;实施“低保渐退机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渐退机制”下的动态管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疫情防控期间造成基本生活存在暂时性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救助待遇的基础上,按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增发临时救助补贴,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按困难程度给予临时救助补贴;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难救助,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对困难群众造成的影响,根据实际需求,通过临时救助提供防疫物资及防寒衣物等帮扶。
救助标准按照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标准每人100元,按人发放;临时救助补贴标准:特困供养人员按2个月确定,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困难延续时限按1个月确定,标准按临时救助计算公式核定,按户发放。
据悉,第一批两项补贴777.2万元将于11月中旬发放到位,累计惠及困难群众4.1万人。(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