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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党员·青海故事”征文启事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10-14 09:49    编辑: 成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历经百年风雨,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建党时50多名党员,发展成为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政党。

  党员就在你我家中,你我身边。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青海民族出版社、青海日报社联合开展“家有党员·青海故事”征文活动。

  一、征文形式

  以广大党员亲属的视角,讲述家中党员与青海有关的鲜活故事,让人们看到更加鲜活、真实、接地气的共产党员,感受他们的道德品行之力,为民服务之心,引导大家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撑起民族复兴的脊梁。

  二、征文内容

  以建党百年光辉历程为主线,不分时代、年龄、民族、地区和工作岗位,记录、分享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优秀家风家训,赓续红色精神血脉,扎根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甘为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无私奉献、担当作为的鲜活事迹。

  三、征文要求

  1.紧扣征文内容,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2.内容客观真实,情感真挚饱满,文笔生动流畅,感染力强。体裁不限,题目自拟,除特稿外,字数不超3000字,可配2至3幅主人公工作图片。

  3.作品须为署名作者原创、首发,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禁抄袭,严禁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4.投稿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电子邮箱、电话、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作品中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四、征文时间

  投稿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邮寄稿件以邮寄时间为准)。

  2022年3月上旬完成专家评奖,公布获奖名单。

  五、投稿方式

  征文作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投稿到指定邮箱或地址。信件投稿请使用挂号信并在稿件上注明“征文”字样。请作者自行保留好原始底稿。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同仁路10号青海民族出版社总编室冶娜(收)

  联系人:青海民族出版社冶娜0971-6337631

  投稿邮箱:qhmzcbs@sohu.com

  六、评奖

  从来稿中评选优秀作品10篇、入选作品50篇,颁发奖状、奖金。

  七、作品刊登及选用

  1.征文结束后,由青海民族出版社精选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2.青海日报开设“家有党员·青海故事”征文专栏,陆续刊登优秀作品。

  3.本次征文为有奖征文,给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支付奖金,给特约稿件按国家规定支付稿酬。

  4.所投稿件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同意授权主办单位独家、免费、长期使用除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已支付奖金的作品,结集成书出版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图书出版后,青海民族出版社给入选作品作者寄送样书一本。

  5.征文活动主办单位及其被授权人在不改变稿件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选用稿件作必要修改。

  青海民族出版社 青海日报社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