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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深入推进自查自纠落实落细整治责任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10-09 08:53    编辑: 许娜         

  10月8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随着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不断深入,顽瘴痼疾整治进入“清查整改”攻坚期、“扩大战果”关键期、“治建并举”窗口期,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和顽疾整治工作,院领导主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先后2次讲党课,3次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宣讲会,2次组织开展《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推动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据介绍,省检察院通过分析梳理干警自查自纠情况,发现有的检察人员对《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作选择性填报,避重就轻;有的作模糊型填报,没有实质内容;尤其是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首的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及干警还处于长期“零报告”状态,距离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不小差距,顽疾整治效果尚未完全凸显,不同程度影响了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向深向实推进。为推动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省检察院教整办组织未按要求填报的个别干警开展第三轮《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并对执行“三个规定”长期“零报告”的相关人员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着力解决思想重视不够、学习不深不透、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干警填报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时,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查纠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现实性,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做到主动自查、主动坦白。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查摆检视自身问题,主动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武器,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育引导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集中整治顽瘴痼疾的有力举措和具体抓手,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不懈地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细。(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