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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我省法治乡村建设步入快车道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1-09-30 10:14    编辑: 许娜         

  9月28日,记者从青海省司法厅获悉,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我省在涉农立法、行政执法、司法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法治乡村建设正步入快车道。

  从去年开始,我省先后制定和出台省级层面和市级层面各两部地方性法规;完成3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改;出台3部规范性文件,同时清理涉农规范性文件3件,用以加强涉农领域立法的提质增效。

  全省8个市(州)全部成立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全省4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地、滥采滥挖、破坏耕地、破坏自然资源等违法行为。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渔业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等23个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各类案件630起。

  健全完善集诉讼引导、网上立案、速裁调解、救助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各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全力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400万元,组织政法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433起案件540名当事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乡村司法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累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2290个,其中国家级55个、省级228个,示范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化实践,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目前全省4518个乡村调委会调解纠纷13773件,成功率达98.4%。

  全省市(州)、县(区)、乡(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5088个,功能涵盖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已实现全覆盖。(李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