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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举行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9-28 09:11    编辑: 许娜         

  9月27日上午,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青海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就全面推行林(草)长制进行详细解读。

  发布会上,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恩光介绍,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在充分借鉴安徽等省份开展林长制工作经验、广泛深入调研、总结果洛藏族自治州推行草长制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青海省实际,研究起草《青海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会审议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9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

  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对于建设好、巩固好、保护好青海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具有重大意义。《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内容。《实施意见》要求,到2021年底,建立五级林(草)长制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到2025年,建立体系健全、保护发展管理制度完善、上下层级政令畅通、部门联动高效、监督考核评价科学的林(草)长制运行体系,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备,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态管护体系更加完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省、市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林(草)长组织体系。《实施意见》明确了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严守森林草原红线;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提高生态供给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健全林(草)长体系;加强设施建设,提升监测能力;完善林草法规制度,加强治理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主要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绩效考核、加大宣传引导等6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杨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