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我省跨境电商“9710”业务首批货物成功出口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9-17 08:53    编辑: 马燕燕         

  记者9月16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日前,货值2.7万美元的450副太阳镜由青海企业以跨境电商“9710”方式发往美国公司,本次跨境电商贸易标志着中国(西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西宁综试区”)获批后,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直购B2C(9610)业务落地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出口业务在西宁综试区落地生根。

  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出台新规,明确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该模式可以将企业零散、小单、流动的出口交易简单化,减少企业出口环节和程序,让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同时也能享受到跨境电商相关政策红利。

  “‘9710’出口业务不仅为跨境电商企业新增了报关的贸易方式,更有利于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多品类、多频次和少批量的国际贸易,将更好助力本土企业借助跨境电商转型升级”西宁市商务部门表示,预计今年年底,西宁综试区公共服务平台将正式上线开通,西宁综试区将启动“1210”跨境电商业务模式。 (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