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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用力擦亮司法为民“窗口”
——记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钟恩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9-17 08:44    编辑: 马燕燕         

  【人物档案】

  钟恩,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18年2月,被评为2014年—2017年度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10月,钟恩的家庭被授予“青海省和谐文明家庭”荣誉称号。2019年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2020年7月,被省高院评为2020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2020年12月,获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为“2020年度青海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司法为民,初心使命

  从司法学校一毕业,钟恩就拿着毕业生分配派遣单到原湟中县委组织部人事科报到,工作人员告诉他,新来的法律院校毕业生可以选择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工作,钟恩不假思索地说“我要去法院。”

  在近三十年的法院工作中,钟恩立足窗口一线岗位,用忠诚担当书写着自己神圣的初心和使命,用廉洁司法坚守着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

  “我们家称得上是党员之家,母亲已有57年党龄,两个哥哥也是党员,他们的一言一行,我从小就耳濡目染,深受影响。他们也常常告诫我要珍惜当下,感恩社会,回报社会。”钟恩如是说。

  在这样的家庭长大,钟恩的血脉中融入了待人诚恳、忠诚干净、勤奋敬业的基因和品德。因此,在工作中不论再苦再累他都没抱怨过。

  刚工作那会儿,基层法庭的案件虽然大多都是因夫妻矛盾、家长里短引发,多数案件争议标的也不大,但钟恩认为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事情就是他们的大事。

  钟恩始终牢记着一位老法官的话,“一个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进过一次法院,法官对他的态度和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将决定他对法院一辈子的看法。”他坚信,通过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好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

  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钟恩将法庭作为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窗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用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因案施教。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巡逻执勤,寒来暑往,从无间断。在审判之余,他深入调研,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多篇论文先后在相关杂志发表。

  钟恩常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得有勇挑重担、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努力用自己的言行去维护法院的形象。

  用心服务,擦亮“窗口”

  立案庭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第一窗口”,能否处理好立案工作环节,直接影响群众对法院的初始印象。

  在法院立案窗口,钟恩既是引导员、调解员,又是法治宣传员、心理疏导员,积极主动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讲解国家法律法规,司法为民便民政策举措。

  他特别关注来访的老人、妇女、身患残疾的当事人和生活困难的群众,接访中他以耐心倾听,详细解释说明和疏导解惑,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他多次给来自外地的经济拮据的信访人帮助支付吃饭钱款。

  2020年夏天,当他看到来自陕西榆林的信访人常某头发和胡子都很长了,蓬头垢面,很不卫生,在询问得知其无钱理发时,他主动带常某到理发店,掏钱为其理了发,并从隔壁饭馆为其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

  工作中,钟恩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耐心为当事人释法析理,热情为群众提供贴心的诉讼服务。

  化解矛盾,息诉罢访

  申诉上访无数次,进京上访被劝返。在10多年的时间里,信访当事人高某及其母亲一直坚持自己的主张,认为高某的妻子殷某行为完全符合遗弃罪,强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间回到2009年5月,高某与妻子殷某将共同经营的幼儿园转让给他人后,殷某携带转让款离家出走了。其间,高某突发眼疾,致使双目失明。此后,高某多次向法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殷某犯遗弃罪,且对我省三级法院审理结果不认可,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接待答复后,信访当事人高某不接受答复,不肯息诉罢访。

  钟恩在了解高某情况后,积极与基层法院联系到高某所在社区共同开展工作,协调省残疾人联合会为高某提供免费盲人按摩培训机会,设身处地为高某提升就业能力,创造就业机会。

  一年后,钟恩惦记信访当事人高某的情况,携带米面油等生活物品前往其家中探望。在看到高某和家人生活得不错后,钟恩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涉诉信访案件,数不胜数。面对全省各级法院涉诉信访形势要求,钟恩主动承担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的组织、部署和协调工作。他带领庭室干警全面集中排查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案件,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确定重点信访案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与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及基层法院沟通协调,通力合作、联动协作,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做好涉诉信访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化解信访的联系协调工作。

  钟恩先后与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带案下访十余次,在信访案件责任法院,对涉诉信访积案逐案分析,查明原因,找准症结,制定工作措施和办理时限,及时提出化解方案,力争化解每件信访积案。经过不懈努力,全省法院信访案件化解率达96%。

  “怀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开展涉诉信访工作,以真诚和热情的工作态度赢得信访当事人的信任,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钟恩说。钟恩以尊重、接纳、付出、开放的态度,视来访当事人如亲人,把爱民之心、为民之责,融入日常工作中,力求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切实为信访当事人排忧解难,使部分信访当事人在信访窗口息诉罢访。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钟恩时刻铭记对党忠诚、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心做实事、用爱传真情,生动诠释了党员的职责、使命担当和法官的为民情怀。(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