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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1家单位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8-30 08:38    编辑: 许娜         

  记者8月28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共青团中央近日印发的《关于命名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中,我省共有21家单位榜上有名。其中法院、检察院、民政、司法行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各3家,教育、其他系统各2家,公安、文化和旅游系统各1家。

  据了解,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从1998年开始,由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政法委等12家部委联合开展。截至2018年,已创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4232个。2019年,团中央启动新一轮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得到各地各系统积极响应。两年创建期满,经集中推报、审核把关,721家创建单位脱颖而出,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他们来自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等13个系统,都是扎根一线,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和权益保障的中坚力量。(王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