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2020年以来,全省通过“一门受理”信息平台,受理转介救助申请72.1万件,办结率达95%以上。核对平台已实现与17家单位对接、19项数据比对交换,累计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困难职工救助、住房救助等开展核对232万余人次。
近年来,我省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统筹将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党建+社会救助、异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困难群众多维贫困认定评估及救助帮扶、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城乡低保审批确认权限下放、完善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创新九大类纳入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总盘子”。
我省还持续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开发社会救助申请人脸识别系统和救助申请App,升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管理平台,拓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内容。通过试点引领,推动城乡低保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审核审批时限明显缩减,动态管理更加及时,服务效率更加优化,今年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0.4万人,退出11.2万人,成效显著。
省民政厅报请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配齐配强民政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在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2018年以来,通过购买服务、调剂编制、增设公益性岗位和招聘临时工等形式,累计充实基层工作力量5600多人。(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