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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用好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民事监督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8-23 08:49    编辑: 成忱         

  近期,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以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今年以来召开的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梳理总结,认为通过联席会议讨论,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提高了检察官办案质量,为检察官办案及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提供了参考意见。

  据了解,截至8月,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共召开16次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5件。其中,讨论本部门检察官承办案件10次17件,讨论市州检察院案件6次8件。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的案件包括本部门检察官办理的拟向上级院请示的案件,拟提请抗诉、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的案件,对下级院提抗案件拟作出不支持决定的案件,市、州院拟提请抗诉的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服判息诉难度较大、涉及群体性诉讼、矛盾纠纷尖锐、社会影响较大的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今年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指导西宁市院提请抗诉1件、海东市院提请抗诉1件、海北州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针对一起息诉困难案件,承办检察官采纳联席会议意见,联合第九检察部对申请人进行公开答复,对其提出的要求逐一进行回应,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围绕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结合实践情况,进一步规范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扩大联席会议的案件覆盖面,探索新的讨论方式。在运用检察官联席会议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将其打造为检察官交流业务、思维碰撞、知识学习的平台,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民事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发挥积极引导作用。(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