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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陆生野生动物“肇事”将由政府埋单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1-08-22 09:29    编辑: 马燕燕         

  为加快推进我省陆生野生动物肇事造成农牧民群众人身财产损失保险理赔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该领域改革,更快、更好满足和服务广大农牧民群众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我省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初步拟定的《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评审。

  我省广大农牧区经常发生野生动物袭击农牧民群众的事件,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事后赔偿问题成了难题。针对这一难题,专家认为该《方案》针对野生动物造成农牧民群众人身财产损失实际,旨在建立全省统一、全省覆盖、快捷高效、高标准的保险理赔机制,以最大化保障群众受损利益。拟定的保险赔偿标准科学合理,特别是涉及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方面的理赔额度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确定的标准有了大幅提高,野生动物造成人死亡标准提高近两倍,更好地体现了对受害者生命价值的尊重。

  此外,该《方案》对专项快速报案、理赔流程时限也作了明确规定,更利于肇事后为受害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方案》通过专家组评审。

  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探索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理赔新机制,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推行和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实践,该《方案》的评审通过对今后推动落实机制试点具体工作意义巨大。

  下一步,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进一步完善该《方案》基础上,积极与省财政厅、青海银保监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保险试点资金、政府采购保险单位、培训等工作,争取年内全面开展试点工作。(赵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