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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切实当好生态文明高地 建设“排头兵”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8-22 09:14    编辑: 马燕燕         

  连日来,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全厅围绕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目标,深入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当好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排头兵”。

  全系统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和固体废物监管,深化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抓好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湟水河流域专项检查、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业园区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执法监督正面清单。此外,围绕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新高地任务,将进一步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同时加强环评源头准入管控,常态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强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规范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青海共识》《青海宣言》《青海倡议》成果宣传和转化落地,继续深入开展“保护青海湖、我是志愿者”行动等环保公益活动,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村镇创建。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旭东说,我们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深化黄河干流、青海湖及湟水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巩固提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成果,持续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殷雅琪表示,将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机制,推动省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