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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时代深化改革 融入新格局奋发有为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8-16 08:47    编辑: 马燕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深改委会议精神,立足全省大局,把准人大职能定位,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向发力。2018年至2020年,常委会确定的8项改革事项已全面完成,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坚持党的领导

  高位推进改革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党领导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原则,涉及改革的重大事项、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等,都及时按规定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改革工作的正确方向。以“四个强化”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研究思考改革工作,推动人大改革工作行稳致远。首先是强化组织引领。换届伊始,及时调整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领导小组组长张光荣亲力亲为,对改革项目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各小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真抓实干,充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第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各承办部门在“硬骨头”面前不畏惧、不推辞,主动连天线、自觉接地气,善做善成,特别是在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的情况下,直面挑战,事不避难,定人员、压责任、赶进度、保质量,全力承担常委会改革任务主体工作。第三是强化制度设计。常委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工作协调和落实工作机制,对各项改革任务全程跟进、全程过问、全程督办。坚持抓重要领域、重点项目、重要环节,沟通协调改革项目,印发年度改革项目工作要点,制定改革督查及评估工作计划,按季度形成平时考核条目式工作清单及时上报省委改革办。加强改革督查问效,建立完善督查台账,确保协调有力、联系顺畅、督查到位。第四是强化宣传造势。借助《青海日报》《法治日报》《青海人大》等有效媒体平台加大改革工作宣传力度。改革项目完成后,一方面向省垣媒体推送宣传稿件,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展现常委会改革工作,另一方面将相关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持续提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推动改革成果的转化运用。

  突出人大特色

  彰显改革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改革,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规范,让改革的“破”与法治的“立”、改革的“进”与法治的“稳”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制度机制在改革中建立,工作成果在改革中结成,困难问题在改革中解决,进一步突出了人大特色,彰显了改革成效。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探索特色立法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从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乡镇人大工作等方面入手,制定修订相关条例规范,将以往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提升制度供给能力,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制定《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填补我省立法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方面的制度空白,法律法规“回头看”“做体检”的有效举措得以固化和提升。修订《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为推动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严格依法规范,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人大监督与深化改革相衔接,创新机制与增强监督实效相促进,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制定出台《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了具有探索性、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质询制度安排,填补了我省质询制度建设空白。制定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共同看管好、经营好、运作好国有资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引导财政更好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修订《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拓宽备案审查范围、细化备案审查标准、理顺备案审查机构、明确问题处理原则,切实有效维护法治统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规范代表委员履职,强化服务保障,在全国率先制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立规矩、建流程、提要求,对请假、发言、述职、联系、约谈、劝辞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栗战书委员长对此项工作作出批示并向全国推介。我省各级人大全面落实“两个办法”,委员和代表的参会率、出勤率得到显著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服务工作不断提升。优化机构设置,助推机关自身建设。常委会坚持依法科学规范从严的理念,积极推进“优化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充实有关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力量”改革任务。新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对监督对象和职责进行及时“扩容”。改革后,人员分配向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中心工作倾斜,以更优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在推进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聚焦时代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面对新阶段新任务,常委会将立足新时代、融入新格局,准确把握改革的时代特征,以披荆斩棘的勇气、勇往直前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奋力书写人大改革新篇章。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委《关于推进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制度集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凝聚奋进力量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改革举措依法有序推进。全面统筹谋划,协同高效推进。以落实“十四五”时期重大发展战略任务为牵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找准人大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打造建设“四地”、培育“四种经济形态”、建设“五个示范省”战略布局,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统筹谋划好省人大“十四五”时期重点改革任务。坚持长计划、短安排,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推进条件,明确阶段性改革任务,加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改革责任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常委会改革领导小组谋改革推改革抓落实的责任担当,巩固深化常委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做好改革工作“后半篇文章”,加强跟踪问效,适时对改革完成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升制度规范执行效果,确保改革有力有效。拓宽宣传渠道,促进成果转化。健全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借助常委会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宣传改革工作,解读改革政策,介绍改革成效,推介改革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提升改革成果的转化运用能力,营造全员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乔欣 青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