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青海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如下: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41名
海东市人大常委会41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41名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41名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37名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37名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37名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3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