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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
为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供给更优公益检察产品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7-19 09:03    编辑: 许娜         

  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为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公益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融入“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国家战略,服务保障省委“一优两高”战略实施,积极助推青海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作为第一抉择,以服务保障打造生态安全屏障、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公园示范省、绿色发展、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七个新高地”为有力抓手,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路径,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公益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站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服务保障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工作重点、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地,助推建设“七个新高地”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