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安户政部门结合公安“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从优化户籍政策服务效益、简化下放户口审批办理权限、落实减证便民工作要求、拓宽户籍业务办理渠道等,推出了6项便民利民措施。
推出户籍业务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将“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籍贯、血型”等户口登记副项信息变更纳入到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将户口迁移证件纳入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将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中当事人提供现居住地实际居住地址纳入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推出,在一定业务范围内,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后,一次性受理办结。实现“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趟”的“一站式”服务目标。
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时,无需提供户口簿和任何个人相关证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最大程度简化优化户政办理流程。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无需再提供居民户口簿及其相关证件,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
进一步放宽办理合法房产落户的适用范围。了解群众需求,对合法房产落户进行了适当放宽和调整,方便更多适宜人群落户。
进一步缩短户籍业务办理时限。凡户口申报事项,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窗口当场受理,一次性办结。
60周岁以上群众优先办理。全市户籍办理窗口推出“60周岁以上群众优先办理”窗口,旨在做好老年办事群众“慢服务、细服务、贴心服务”。
解决14周岁以下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儿童户口登记问题。决定放宽不符合收养条件儿童只能在公共户口落户的限制,调整为:对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者公证的无户口儿童,可在实际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李延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