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公安厅】建章立制 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5-28 09:06    编辑: 马秀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以主责主业为切入点,以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为落脚点,坚持基层与机关全域联动、“少数”与“多数”全员上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抓实见效。

  省公安厅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从便民利民、关爱重点群体、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维护生态安全、助企纾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法律援助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8个方面推出40项办实事措施,以制度形式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长效。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深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门纳谏与登门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普遍开展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组织交叉测评,主动诚恳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并制定相应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到了过程由群众监督、成效由群众评价。

  同时,通过采取全力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开展“团圆”行动和“今日头条”公益寻人、调整放宽户口登记政策、建立生态环保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机动车号牌限时寄递服务、加大对已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力度等务实管用举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为群众办实事3000余件次。(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