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来自西宁市社保局的消息,西宁市从2021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至2022年4月30日。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工伤保险继续执行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降低0.15%的基础上下调50%,非企业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下调50%。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降低用人单位运营成本、暖企惠企的重要举措。工伤职工的待遇不会因降低费率而减少,待遇水平也不会因为费率调整而降低。(芦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