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它是国家正规司法审判体系外的重要补充,对于减轻司法机关工作压力,以及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我省仲裁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谋划推动仲裁工作,通过逐步完善仲裁委员会建设提升仲裁案件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委员会为社会管理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发挥着自己的独特价值,因此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人民信赖、公正可靠的仲裁委员会队伍是十分必要的。在选人用人方面必须严把“进口关”,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准入制度,严格做好备选人员的资格审核机制。其次,要加强对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道德素质的考察,保证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道德品质两者兼顾,坚决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对于已经入选仲裁委员会的人员,更加需要加强自身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仲裁委员会虽然属于民间组织,但正因如此,对其组成人员应更加严格要求,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转变思维方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为仲裁委员会发挥自己的力量。
当前,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着工作影响力较小,辐射能力不强,业务范围单一、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还是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因此,加强仲裁委员会人员队伍建设,是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举措之一。相信随着仲裁委员会建设和发展不断向前推进,相关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我们一定能建成一支人民信赖、公正可靠的仲裁委员会队伍。(宋熙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