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国家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8类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西宁市被确定为“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地区之一。
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西宁市政府专门成立以市长挂帅、涉及其他专项救助行业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推行“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立足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在“资源整合”上改革创新。
具体工作中,西宁市将在做好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西宁市在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上的工作优势,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评估分类,做到按困难原因、困难类型开展分类施救、分级保障。主动衔接教育、人社、医保、住建等有关部门,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做到困难群体缺什么补什么。积极拓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其他救助帮扶制度,回应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进一步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救助格局,形成具有西宁特色的“1+8+X”社会救助体系。
在物质救助上,西宁市继续通过按标兑现落实救助金,发放米、面、油等实物救助的方式保障基本生活。在服务救助上,制定救助服务项目清单,引入社会力量按需为困难群众提供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在改革项目实施上,一个县区有重点地选择1项至2项改革展开攻坚克难,形成具有示范性的服务品牌和服务项目。
西宁还将在巩固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派遣到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基础上,在乡镇(街道)设立社工站,在村(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员中确定1人担任救助协理员,确保基层有人干事。同时,建立试点工作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担当。(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