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青海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西宁市1402名
城中区191名
城东区193名
城西区195名
城北区189名
湟中区236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233名湟源县165名
海东市1184名
平安区165名
乐都区197名
互助土族自治县220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228名化隆回族自治县201名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73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927名
德令哈市155名
格尔木市188名
茫崖市150名
乌兰县140名
都兰县154名
天峻县140名
海南藏族自治州793名
共和县167名
同德县152名
贵德县162名
兴海县156名
贵南县156名
海北藏族自治州602名
海晏县140名
门源回族自治县172名
祁连县150名
刚察县140名
玉树藏族自治州913名
玉树市166名
杂多县154名
称多县153名
治多县140名
囊谦县160名
曲麻莱县140名
果洛藏族自治州840名
玛沁县140名
甘德县140名
达日县140名
班玛县140名
久治县140名
玛多县140名
黄南藏族自治州607名
同仁市160名
尖扎县152名
泽库县155名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1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