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日前,我省修订出台《青海省旅游厕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旅游厕所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督察与考评等。
在规划与建设方面,我省旅游厕所以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卫生适用、经济美观、文化特色的原则规划,以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的目标建设。全省旅游厕所将更加注重人性化设计,鼓励研发和推广高寒地区适用的环保厕所。在旅游旺季、重大节假日、大型文化旅游活动期间增设移动环保厕所,满足游客如厕需求。
在管理与维护方面,旅游厕所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厕所的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厕所管理长效机制。旅游厕所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不得随意停用,我省还将推动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方便游客查询、导航。
我省还将建立健全旅游厕所监督检查机制和奖励机制,设立奖补专项资金,在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接待点、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申报、评定和复核中,把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作为必备的考评要素。
此外,为优化旅游环境,提升公共服务品质,2020年,我省在全省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84座,新建改建的旅游厕所覆盖A级景区、旅游道路沿线、乡村旅游扶贫村、乡村旅游接待点、旅游集散地等。各地文旅部门在网红打卡景区、重点旅游道路沿线增加移动环保厕所建设数量,增加了全省旅游厕所的弹性供给。(吴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