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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0-11-28 09:41    编辑: 陈悦         

  为加快建立评定程序规范、标准尺度一致、评定结果互认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强化养老机构和设施监督管理,按照民政部有关要求,近日,省民政厅制定了《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星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统一了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等级评定标准,进一步细化了评定指标内容,其中养老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分为五个等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各分为三个等级,补充完善了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为各地开展星级申报工作提供了依据。省民政厅将依据该《办法》于12月1日启动新一轮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严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