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0年11月18日起执行,这是近年来我省对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较大的一次调整。“得了慢病不可怕,医保买单来帮你。”这是参保者口口相传的顺口溜,政策的不断完善,使更多的患慢性病特殊病的参保者有了底气。
卓玛是果洛藏族自治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今年58岁,有10年高血压史。“两年前,我出现了活动后呼吸困难的情况,晚上只能坐着睡才会好一些,特别不舒服,脚也肿了起来。”卓玛说,3个月的时间,体重增加了8公斤。
“医保入户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参加了医保,住院看病能报销90%,高血压医保也能报销。”
病情有了好转后,卓玛赶紧回到户籍所属地办理了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医疗证。“每年还可以得到2000元的医疗费。以前,身体不舒服都不敢给家里人说,怕给他们添负担,没想到现在政策这么好,每年都给医疗费,我们再也不害怕了。”卓玛已经做好慢性病备案。
为方便我省贫困人口特殊病慢性病患者,我省降低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鉴定医院级别,简化申报程序、简短申报时间,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内。明确将享受门诊特慢病待遇期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费、检查费和治疗费均纳入报销范围,及时、准确报付医保待遇、确保贫困人口全面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减轻贫困人口负担。
在我省像卓玛一样,患有特殊病慢性病的参保者还有很多。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省50429名城乡居民享受到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7682名贫困人口受益,医保报销比例达到91%。(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