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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5-11 09:11    编辑: 马燕燕         

  近日,省安委会向各市州政府下发《关于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市州、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尾矿库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是全面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工作需要,也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对于尾矿库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通知要求,市州政府分管负责人为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头顶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县(市、区、行委)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其他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此举能够进一步细化市州、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包保责任人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全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据介绍,经过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排查核实,全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已全部落实,并在相应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目前,省应急管理厅和省生态环境厅正在深入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5月底前全部完成排查治理工作任务。(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