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省市场监管局首次为食盐生产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4-12 09:37    编辑: 陈悦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省内三家食盐企业——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柯柯制盐有限公司、格尔木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机构改革后全省首批食盐《食品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盐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将食盐纳入食品生产许可,并于2020年3月1日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帮扶企业复产复工的决策部署,积极指导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并结合“放管服”要求简化办事流程,简化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报备手续,开通网上受理“绿色通道”,实行“一网通办”并承诺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效提高办事效率,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保障。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帮扶指导服务的同时,围绕食盐生产的全过程,跟踪全链条控制关键环节和风险因素,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打造“绿色品牌”,引领健康品质生活。(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