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共同守护好师生健康安全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3-06 09:06    编辑: 许娜         

  时间已经到了开学季,师生和家长特别关心关注疫情期间的开学复课问题。当前在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疫情防控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我省科学研判、统筹谋划,将于3月9日以后,分学段、分地区、错峰错时陆续有序开学。

  疫情防控尚未取得全面胜利,青海作为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在全国率先开学,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开学复课,两手都要硬。把科学组织学校有序开学、安全上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各环节准备管理工作,决不能出现聚集性感染事件。

  做好学校有序开学、安全上课工作,需要整体协同保障,对多方面多环节都是考验。我们一定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联防联控,压实属地、部门、学校、教师和家长“五个责任”,做到防护物资物品、医疗卫生力量、交通执法保障“三倾斜”,强化学校与政府部门、学生家长、学校周边“三协作”,多方联动、共聚合力,保障青少年和儿童的健康开学。

  各地各校要针对开学前后防控准备工作、日常工作和应急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务实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复课查验制度、健康体检制度、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等,做好培训演练工作,校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等候区,加强校园、食堂、宿舍、超市等各类学习、生活、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校领导要担负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直接责任,和教师一起,在教书育人的同时,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学生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讲好“疫情防控第一课”,守护好师生健康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各级领导、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督导监管责任,指导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做好开学复课各项工作,联合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估,按照宣传教育、疫情防控、隐患整治、联动机制、师生摸排、师资调配、教学用书、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卫生整治等十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对凡是未完成、不精准、不完备、不彻底的,一律不准许开学复课,严把开学关,坚决消除开学风险隐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主动指导配合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案可循、有规可依,处置科学、应对高效。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在开学后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孩子自我防护意识,养成孩子良好卫生习惯,异常和就诊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不隐瞒、不谎报。相关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力度,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和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健康的重任。

  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目前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将陆续开学,开学前的防疫准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我们要严格按照“区域防控级别降低、校园防控措施不降”的要求,各部门加强衔接配合,协同作战、整体推进,加强校园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全力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坚决守住校园一方净土,保证孩子身体健康,顺利开学。(青海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