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我省调整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据了解,2020年1月份,我省CPI中食品类价格月同比有所涨幅。根据《关于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补贴的通知》相关要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
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79元;
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50元;
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人每月118元;
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每人每月130元;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188元。(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