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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开始登记挂牌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0-01-01 10:13    编辑: 许娜         

  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2020年1月1日起,青海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问题全环节、全链条治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青海省交警部门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并初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暂行流程。

  根据《青海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将综合施策,稳妥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对已购买在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的过渡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优先办理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支持带牌销售、带保险销售等便民做法,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推动政府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相关部门将密切协作,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区域联动,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聚焦重点、狠抓关键,严格依法消除源头隐患。各地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路面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过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并同步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电动自行车违法信息反馈模块。

  交通管理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违规企业、超标车型等信息,公布新标准实施后查处的第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及惩处结果。同时,结合电动自行车牌证办理、现场执法,加强对骑行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守法骑行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抄写法规、观看视频、参加劝导活动等方式,督促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何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