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作了解读。
“受特殊地理气候条件影响,我省水资源总体呈现出‘不均、不易、不高’的特点。”省水利厅副厅长石建平说,“不均、不易、不高”指的是青海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不易,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我省水资源特点,青海省出台《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分为充分认识节水工作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节水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持续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落实节水各项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实施方案》结合各市州县供水、用水、节水等现状,分别提出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构架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用水效率有效提升。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比例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我省将从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开源并进、科技创新引领六个方面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同时,将围绕加强政策制度推动,提出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节水标准等5项改革。围绕加强市场机制创新,提出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广普及节水产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4项改革。(李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