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海明 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新林 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审判庭庭长;
齐卫军 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韩锐为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世斌 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慧宁 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祁得春 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刘富梅 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胡家一 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王海明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新林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齐卫军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韩 锐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赵世斌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慧宁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祁得春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胡家一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杜春青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群亭 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