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8日至8月25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集中整治“两品一械”领域——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开展四项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全省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储存药品、未经许可私自加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购进使用无合格证明或过期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行为,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开展非法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不正当途径在社区、医院、诊所、街道等场所,低价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或非法销售的行为。
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生产领域中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原料储存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流通领域中产品标签标志不符合规定、索证索票和购售台账不健全不规范、经营销售过期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不法“藏药店”非法经营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针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低价团”组织者与本地不法“藏药店”相互勾结、宣传和夸大药品主治功能、欺骗诱导游客消费等问题。
社会各界若发现或遇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或发送邮件至fxc616@163.com,或将信件寄往青海省药监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地址:西宁市昆仑东路76号;邮编:810007)。(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