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我省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9-07-21 09:57    编辑: 许娜         

  近日,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我省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办法》明确,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所有行政检查,都应当通过“双随机”抽查。

  省级平台建设应用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青海),建成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各市州、县(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统一使用省级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建立健全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完善,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信用中国(青海)等平台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到2019年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彭娜 刘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