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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9-06-23 09:35    编辑: 成忱         

  来自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消息,从7月1日起,我省将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据不完全统计,减免金额300万元左右。

  为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免征减征部分不动产登记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我省实际执行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有,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并对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情况,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彭娜)